我,IT Girl
2013-11-14

我,IT Girl,时而疯狂,时而安静。朋友们都摸不清我的脾气,总是说我发火的样子很可怕。我,爱睡懒觉,喜欢在午后的阳光下看书,喜欢喝不加糖的咖啡,喜欢无缘无故写一些连自己也看不懂得文字。喜欢扮老大,总是用很酷的语气对身边的男生说,你一大老爷们儿,做事情磨磨唧唧,成何体统!喜欢看《三毛全集》,喜欢三毛这个特别的女人,说话总是带着一点儿火药味,穿着蕾丝花裙子扮演一个温柔似水的姑娘。喜欢三毛和荷西平淡如水的爱情,最起码我觉得生活无论富足与否,跟心爱的人在一起就是安心。

我,狮子座的女生。我不是星座控,可是说狮子女有点疯狂,有点无厘头,我想这是在说我吗?目前,我还不知道自己的血型,尽管体检了好几次,可是我就是不知道自己的血型是什么类型,无所谓了,别人要是问起,我就说可能是A型,B型,AB型,或者O型。我是一个帽子控,喜欢买各种各样的帽子。我喜欢的发型是普通的马尾辫,曾经是个假小子,总是留着齐耳的短发,老妈说女孩子要留长发才好看!可是我留了长发,依旧如初得来无影去无踪得做事风格,整天东跑跑西跑跑,大人说我这是不务正业,他们所认为的务正业就是坐在机关单位,喝着小茶,玩着扫雷游戏,这种惬意生活是他们所希望看到的,可是我总是事与愿违,不按常理出牌。

我,喜欢DIY,总是把家里快要扔掉废旧垃圾收集起来,找来剪刀,彩笔,胶带,这些我可能用到得东西,我专心做我自己想做的东西出来。我相信,只要肯想象,连垃圾也会绽放特有得光彩。我,喜欢小动物,星星是我养了十年的狗,可是今年他老了,眼睛看不见了,但是他可以感觉到我手的温度,我抱着他的头,他在我耳边悄悄得啜泣,有时候,我在想,如果他不老去,他依旧如初得焕发光彩,如果他不老去,依旧喜欢我给他买的零食,那该有多好啊!可是,我无法阻止时间的车轮不停得转动,我不能控制它的风速,我也不能控制它的温度,无论任何环境,时间就如一把利刃,清除了人世间衰老的东西,重新迎接呱呱坠地得新生儿。

我,不喜欢写程序代码,曾经我和同事说,我一敲代码我就不高兴,我一不高兴我就不想敲代码。可是我却误打误撞得进入这个行业,所谓外界传说得程序猿得三个特点,钱多话少死的早,其实没有那么夸张了,程序猿话多得也特别多,但是钱多是事实,这只针对三四年工作经验得老IT工作者了,他们每月拿着上万的月薪,总是一脸愁眉得说,没钱了!对于这种拿钱拿到手抽筋,老是在贫困大众中哭穷的土豪们,只能说一句肺腑之言,土豪,我们做朋友吧!

我,IT女,喜欢听杰伦的歌曲,同事说我是个脑残粉儿,好吧!脑残就脑残吧,我只是爱音乐而已!我说从高中时候,我就抱着《郭敬明全集》在那里没日没夜的看,朋友说小四的文字你还是少看点会中毒,拜托,我只是爱文字而已!我,喜欢激动得时候和朋友互骂几句脏话,你大爷的还活着啊!我觉得这样感觉特别亲切,没有像跟志不同道不合的人,打打官腔,互相吹嘘,总觉得胃里有一些什么东西往上涌。

我,喜欢交直率一点的朋友,是就是是,不是就是不是,干脆利落,不拖泥带水。我知道像我这种拍马屁老拍在马腿上的人,不适合在职场里混,像我这种把喜怒哀乐都显露在脸上的人,不适合在这个尔虞我诈的社会里混。可是,我从踏出校园得那一步起,我似乎陷入一种永劫不复的境地,没有退路只能前进在这个我看似美好的空间里。好了,下午还得继续敲代码,拜拜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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